医患合约

资料来源发布者:xiao时间:2017-10-25 9:33:28浏览量:261

 为了加强我院职业道德建设,促使医患双方在诊疗过程中建立平等合作关系,规范医患双方的行为,创造医务人员关心体贴病人,患者及其家属尊重和信赖医生护士的治疗环境。特拟订医患合约八条。希望医患双方相互尊重,紧密配合,共同遵守,互相监督。
医务人员必须做到:
    1.患者入院热情接待,并口头或书面介绍入院须知。
    2.尊重病人,对待患者应不讲地位,不论城乡,不分亲疏,一视同仁。
    3.认真听取患者及家属对病情及对诊疗的合理意见,并给予必要的指导和解释。
    4.维护病人利益,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使用公费不能报销的药品应说明情况。
    5.坚持廉洁自律,不向患者及家属暗示,索要钱物;不收受患者馈赠的红包和贵重物品;不接受住院期间、手术前后宴请。
    6.不擅自向患者收取不合理的费用,必要的收费应出具本院的合法票据。
    7.患者要求提供特需服务,应在院方批准项目范围内,并按规定标准收费。
    8.如因病情确需要转院,应向患者说明,取得患者理解,开具转诊证明后再转院。
患者及家属必须做到:
    1.遵守医院为保证医疗秩序和医疗安全而建立的各种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医务人员诊疗工作。
    2.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在患者病情危重和急变时,院方和医务人员有紧急的处置权。
    3.尊重医务人员的意愿,不给医务人员送钱送物,不在住院期间和手术前后宴请医务人员。
    4.入院时应按规定交纳住院费用,住院期间费用不足者应及时补交,做到病人离院时账目结清。
    5.入院时详细填写现行住址、工作单位。不得冒用他人名字住院,不用自己的医保费为亲属和医务人员搭车开药。
    6.不得向医务人员提出开具与病情不符合的诊断及治疗证明等不正当的要求。
    7.发生医患纠纷时,应采取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得影响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不得采用粗暴无礼行为,不得妨碍其他患者的诊疗活动。
    8.请按规定项目认真填写征求意见表。
医患双方的违约的处理:
    一、医务人员违约:
    1.对一般意见,患者及家属可及时向病区主任和护士长反映。
    2.对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方面的意见可直接向医务科、护理部反映。
    3.对职业道德和医疗行风方面的问题,可向党办、院办反映或举报。
    4.对患者及家属反映的较为严重的问题,待查实后,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有关部门应于一周内给予反馈。
    二、患者及家属违约:
    1.一般违约,经管医师和护士有权给予劝阻和制止。
    2.违约者采用粗暴行为时,病区可报告保卫科直至公安部门依法处理。不属危重病人的,经院长批准,医院有权暂停一般处置,并劝其出院。
    3.经教育后仍继续送“红包”的,医务人员应上交医院,由党办统一接收,钱款纳入医院财务管理。
    4.病人不经主管医师同意,不结清住院费用,擅自离院者,院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向病人和家属追回所欠的医疗费和滞纳金。
说明:
    1.本合约在病人入院时,由办理入院手续处发放,患者签字后交给病区护理办公室,附在患者病历内。
    2.患者出院时,由病区随病史交病案室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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