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氯酸钠采购项目(二次)

资料来源发布者:时间:2022-1-21 14:43:55浏览量:267

1. 采购条件

靖江市人民医院就其所需的次氯酸钠采购项目的要求,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采购人:靖江市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次氯酸钠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预算(报价上限):288000元

采购年限:一年

质量要求:工业级(以有效氯计)二级10%以上,采购人将进行不定期抽查,不达标的作退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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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格内数量为年预估量,实际按院方采购通知供货。

(2)本次采购为按年用量进行批量采购,供货方式为分批次供货,每次供货为接到采购人发出的计划单后1天内完成供货,因采购人储存罐限制每批次供货量约1.3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应与本项目相合适);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附企业基本情况表);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特殊资格要求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 询价文件的获取

4.1询价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2年1月24日17:30(北京时间)

4.2领取地点:靖江市人民医院8号楼一楼后勤保障部

4.3领取询价文件应携带的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6日14:30(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靖江市中洲东路28号靖江市人民医院8号楼二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询价时间及地点

6.1询价时间:2022年1月26日14:30(北京时间)

6.2询价地点:靖江市中洲东路28号靖江市人民医院8号楼二楼

7. 其他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和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工信部门发放的《中小微企业认定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②中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工信部门发放的《中小微企业认定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③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工信部门发放的《中小微企业认定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靖江市人民医院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523-84995375,0523-84995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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