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人民医院信息科新建机房加固项目招标公告

资料来源发布者:时间:2026/6/22 16:08:13浏览量:139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1.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靖江市人民医院信息科新建机房加固项目

(2)项目编号:JJRYHQ2026GK013

(3)项目地点:靖江市人民医院

(4)项目规模及特征描述: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5)工期:60日历天

(6)本项目不组织集体踏勘,投标人自行勘探并做好记录。

1.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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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付款方式

工程结束后,甲方邀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实际加固成果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检测通过后,甲方会同监理和使用部门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余款待审计结束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3%的余款作为质保金,两年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2.1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专业工程·结构补强】资质;

2.2.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

2.2.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

2.2.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和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工信部门发放的《中小微企业认定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②中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工信部门发放的《中小微企业认定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③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工信部门发放的《中小微企业认定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于2026年6月27日 11:00前到靖江市人民医院后勤保障科现场报名(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4.2报名地点:靖江市人民医院8号楼一楼后勤保障科

4.3报名应携带的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26年7月2日 15:30(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靖江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

6.如有信息发布及变更,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靖江市人民医院官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靖江市人民医院

地  址:江苏省靖江市中洲东路28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23-84995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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