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发布者:时间:2014-6-4 17:09:16浏览量:137次
2014年4月底,靖江市医疗集团在江苏鸿纳医疗投资有限公司设立“鸿纳爱心基金”慈善救助项目,并于5月份起每月提取10万元用于救助在靖江市人民医院住院的贫困患者。
市医疗集团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高峰表示,建立公益医疗救助基金,是为了切实减轻我市部分贫困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帮助弱势群体托举健康梦想,这既是公立医院履行社会责任的行动,也是打造和谐、诚信医院之举。
“鸿纳爱心基金”慈善救助对象是:持有低保证或有镇(街道办)、村(居委)二级贫困证明材料(贫困家庭指处于低保边缘,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960元)的本市常住户籍患者,并且须在靖江市人民医院住院(意外伤害、打架斗殴、自杀、酗酒等除外),自付医药费用在三千元以上者。
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本人书面申请后,由靖江市人民医院所在病区主任推荐,提供患者贫困证明等相关材料,每月25日前报市人民医院党委办公室。医院实地调查后,经审核确定救助对象范围,通过抽签形式产生6名“鸿纳爱心基金”救助对象和一二三等次。第一等次一名,救助款3万元;第二等次2人,救助款每人2万元;第三等次3人,救助款每人1万元。符合救助范围但未成为“鸿纳爱心基金”救助对象的贫困患者,均由靖江市民政局与靖江市人民医院合作的“春风”慈善救助项目进行救助。
项目启动后,市医疗集团党委和鸿纳公司将每月联合举行一次救助基金发放仪式,并邀请市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年度内享受过救助的对象,不能在当年重复享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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